各单位、部门:
为提高我市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护水平,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打造具有济宁特色的红色工程,经市领导同意,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优秀专家,统筹建立“济宁市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专家库由建筑景观工程、展陈设计、雕塑绘画、多媒体以及宣传、党史、退役军人事务、高校等方面专家组成。
二、工作职责
(一)烈士纪念设施概念设计评审;烈士纪念设施展陈大纲评审;版式图设计评审;建设施工艺术效果过程监督;工程质量验收。
(二)根据工作需要,每年组织1至2次评审、监督或验收工作。
三、推荐报送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无违法违纪或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备以下专业背景之一:
建筑景观工程、展陈设计、雕塑绘画、多媒体等专业领域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参与过烈士纪念设施或红色文化场馆建设、修缮或展陈项目,或发表过相关领域研究成果;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政策法规。
(三)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四、申报材料
(一)《济宁市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专家申请表》。
(二)申报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三)其它材料。包括个人获奖材料、荣誉证书、聘书、业绩证明材料等。
(四)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条件推荐报送,并于5月7日下午5:00之前将上述材料送至行政楼A405。同时将《济宁市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专家申请表》及照片发送至宣传部邮箱:jnxyxcb@126.com。
(二)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被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将推荐专家名单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库并颁发聘书,聘期3年。
联系人:张莹莹;联系电话:3196028-202。
宣传部(教师工作部)
2025年4月18日